小伙微信结缘被骗 "女友"是男儿身


发布日期:2014-07-03
在福山某工厂上班的小于晚上下班后闲来无事,便喜欢用微信“摇一摇”功能,没想到摇到了一名叫“刘艳”的女生,看到账号头像显示的照片挺漂亮,小于就跟她聊了起来。小于说,“刘艳”不仅漂亮而且挺热情,很快两人便聊得火热。
 
微信上的“刘艳”称自己在烟台火车站售票处上班,今年20岁,没有男朋友。没过几天,小于觉得跟“刘艳”聊得挺投缘,于是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。
 
确定了恋爱关系以后,两人从来没有语音聊天,更没有见过面。每当小于提出见面要求时,“刘艳”就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,一会儿说自己去济南出差,一会儿说身体不舒服。虽然有所怀疑,但“深陷爱河”的小于还是选择了相信“女友”。
 
一天,“刘艳”在微信上跟小于说,她有个朋友从济南过来出差,在烟台没有住的地方,想去小于家借宿一段时间,小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。当天晚上,“刘艳”的朋友金某就来到了小于家里,小于热情地接待了金某,管吃管住还管玩。
 
金某找借口说最近手头有点紧,再加上女朋友“刘艳”在微信上帮忙说情,小于甚至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都给了他。在小于家住的三个多月里,金某买手机又买衣服,将小于工资卡里的25000多元钱花得只剩3000元。
 
小于没有想到,在他家白吃白住的金某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女朋友“刘艳”。
 
在一起待的时间长了,小于发现,只要他和金某在一起,“刘艳”在微信上就不跟他聊天。不跟金某在一起的时候,“刘艳”才会上线。有一次小于试着拨打了“刘艳”的电话,金某的手机忽然响了,金某谎称是“刘艳”将手机呼叫转移到了自己的手机上。这次小于没有听金某忽悠,他已经明白自己上了当。几天后,小于将工资卡要了回来,然后借口父母要过来,让金某搬出去住。金某搬走后,小于急忙前往河滨路派出所报了警。
 
河滨路派出所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,立即根据小于提供的线索进行抓捕。派出所民警在福山区美食城将正在观看表演的金某抓获。抓获当天,金某还不停地跟小于发微信。
 
经审讯得知,金某是福山区人,因为与父母关系不好,所以很长时间没有回家。没有收入来源,也没有地方住的他就想了这么一个歪招,利用微信假扮女生吸引别人的注意,然后再以朋友的身份借宿到微信好友家中骗吃骗喝。
 
金某交代,他先后假扮过护士、售票员等,跟他聊天的人很多,但小于是第一个上当受骗的,金某先后花了小于两万多块钱。从小于家中搬出去后,金某在微信上又谈了一个朋友,正准备忽悠这位朋友的时候,被福山公安分局的民警抓获。